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常态化制度化政策要求,进一步扩大集采药品覆盖面,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与便捷度,推动集采改革成果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根据相关工作部署,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机构、进民营医疗机构、进零售药店(简称“三进”)工作 。
按照“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原则上均应参加,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的原则,经各医药机构自主申报、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审核确认,确定了辖区内参加“三进”集采工作的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海东市医保局反馈,反馈材料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4日—2025年10月30日
联系电话:0972-8218127
附件:海东市参与集采药品“三进”医药机构名单
海东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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