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06 15:42:56    来源:海西州医疗保障局

一、参保范围是什么?

市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省属驻德令哈市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职工、退休(退职)、离休人员。

二、医疗保险由哪几部分构成?

由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大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构成。

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如何参保缴费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缴费费率按下列规定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9%(含生育保险),机关和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及经费来源部分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缴费费率为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含生育保险),职工个人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费;

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标准

 

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一级医院

500

280

220

二级医院

600

340

300

三级医院

700

450

350

注:年度内三次以上起付线都以第三次起付线标准计算。

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按属地原则,凭有效身份证到当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按下列办法可任选一种:

1.按青海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2%的比例缴费的,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建立个人账户,只享受住院待遇,不享受门诊特慢病待遇。

2.按青海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的比例缴费的,按比例进入统筹基金,建立个人账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缴费期内可自主变更缴费比例,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