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异地就医政策
发布时间:2025-03-06 15:42:41    来源:海西州医疗保障局

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

跨省异地就医是指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城乡居民)在青海省以外的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就医购药行为。

、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时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与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按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支付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等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执行我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

支付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政策:包括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

、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跨省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费用,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10%。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否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有效期限吗?有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是有有效期限的。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备案生效6个月内,原则上不得申请再次变更。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衰竭和血友病的四类病种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怎么登记备案?

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备案渠道备案。

线上备案渠道: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青海医保APP、业务邮箱等。

线下备案渠道:包括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

1)办理异地安置退休和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2)办理常驻异地工作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也可填写《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个人承诺书》。

3)办理跨省异地转诊人员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具备跨省异地就医转诊资格的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4)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青海省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参保人员在跨省异地怎么就医?

参保人员在就医地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就医购药,结算时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十、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不需要,从2023年3月开始,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所有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费用即时结算,实现“一卡通全省,省内无异地”。

、如何进行直接结算?

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因病需就诊或购药产生的医药费用,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等通过医保平台直接结算。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三级医院直接就诊,且非急诊,无转诊、转院的而直接结算的,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10%;城乡居民医保全省政策待遇一致,70岁以上及3岁以下城乡居民参保患者无需转诊手续。对因特殊情况未能即时结算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十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报销比例下浮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实行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十三、什么情况下需下浮报销比例或不予支付?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费用,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10%。

跨省异地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抢救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除急诊抢救外,参保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