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开展以来,西宁市医疗保障局紧盯主责主业,以“争先、创先、领先”为主旋律,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扎实推动DRG付费改革稳步发展。
完善制度,精准分组。制定《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结算办法(试行)》和《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工作经办规程(试行)》,进一步强化基础工作、规范经办流程,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病案质量,督促数据上传,开展模拟支付。按照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细分组方案,结合实际情况,西宁市DRG分组方案确定为645组(618正常组+27奇异组),历史三年病例覆盖607个DRG组,其中外科组206组、非手术操作组24个、内科组356个、奇异组21个,入组率97.18%。模拟付费测试中,首批五家试点医疗机构职工医保医院DRG实际支付费用与医院统筹支付费比平均为0.94,居民医保医院DRG实际支付费用与医院统筹支付费比平均为0.97,测算的权重和费率符合西宁市实际。
扩大范围,降低成本。推荐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湟中区第一人民医院申报国家DRG付费示范点医院,进一步扩大DRG付费医疗机构范围,在首批5家、第二批10家DRG付费医疗机构实际付费的基础上,将青海省心脑血管病专科医院、青海福利慈善医院等6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纳入第三批DRG付费医疗机构范围,使西宁市DRG付费医疗机构数扩大至21家。15家实际付费医疗机构2022年1-5月共结算64167人次、基金支付42118.39万元,医疗机构控成本意识明显增强、绩效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次均住院费用较DRG实际付费前下降13.61%、平均住院日同比下降1.84%。
示范带动,有序推进。持续做好DRG示范点城市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城市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示范点建设,带动全省DRG付费改革的顺利推进,先后同海西州、玉树州、黄南州、海南州、海北州、果洛州医疗保障局交流DRG付费试点工作情况,并协调编码员培训中心为黄南州、玉树州开展DRG付费编码员培训。组织玉树州、海南州等相关医疗机构前往西宁市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实地观摩和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