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费用报销业务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5-03-21 11:32:12    来源:海西州医疗保障局

 

一、适用范围

参保人员符合享受海西州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属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受理机构

海西州各县(市、行委)医保经办机构(限各统筹区城镇职工),商保公司医保经办部门(限负责地区城乡居民)。

三、办理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符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条件;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形:无。

四、申办材料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纸质/ 电子版

特定要求

 

1

 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原件或复 印件

 

1

纸质/ 电子版

 

2

医院收费票据

原件

1

纸质

 

3

门急诊费用清单

原件

 

1

纸质

4

处方底方

原件

1

纸质

备注:特殊情况、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在医保目录中有限定支付范围的,可以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五、办理方式

(一)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二)窗口受理:到各地医保经办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二)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核;

3.拨付。

七、办理时限

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

    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电话咨询

海西州州本级:0977-8900523   8900525

格尔木市医保经办:0979-8414836

德令哈市医保经办:0977-8229640

茫崖市医保经办:0977-8750127

都兰县医保经办:0977-8233140

乌兰县医保经办:0977-8243217    8242701

天峻县医保经办:0977-8266781

大柴旦行委医保经办:0977-8282518   8282869

油田经办服务中心:0937-8933451

     (三)网上咨询

各地医保部门官方网站。

九、监督投诉渠道

     (一)现场监督投诉

各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二)电话监督投诉

各地医保部门监督投诉电话;

     (三)网上监督投诉

各地医保部门官方网站。

     十、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现场查询:受理机构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