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异地就医服务助力民生领域改革
发布时间:2025-03-14 16:39:33    来源:经办中心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〇二五年新年贺词指出,“直接结算范围扩大方便了异地就医,大家的获得感又充实了许多。”近年来,青海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医保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我省外出就医和在外养老人员居高不下实际,将优化异地就医政策作为深化民生领域改革的具体实践,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服务高效便捷,有效保障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健康福祉。

  在“政策、系统、机制”优化上下真功。通过对医保政策和机制的不断优化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时限紧、垫资负担重、报销周期长、往返奔波苦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优化备案政策。统一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和药店购药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取消跨省转诊就医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下浮,参保群众在省内外均可无差别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青海医保App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实现“即申即享”。规范系统接口。率先实现定点医药机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全覆盖,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对接标准化程度,创新在国家确定四大类14个子系统基础上,新增“云药店”“云HIS”等青海特色的子系统,保障结算及时、稳定、安全,做到无论是职工还是居民,无论是住院还是门诊,均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结算服务。完善保障机制。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政策执行、区域协同相互联动,完善全省统一组织、各统筹区分级负责的联动保障机制,深化与我省外出就医人员较多、安置较集中地区的合作,强化信息共享、问题处置、基金监管等协同管理,为全省参保群众提供更多服务和保障。

  在“放开、统一、取消”举措上动真格。为进一步方便省内外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不断完善措施,持续优化程序,有效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放开省外异地就医结算权限。我省参保人可在省外直接结算住院、普通门诊、药店购药等相关费用(个别省份有跨省门诊、购药限制的除外),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和我省医保政策,外省参保人在我省亦可直接结算相关费用,执行我省目录和参保地政策。2024年,青海作为参保地,跨省直接结算381.46万人次,作为就医地,跨省直接结算39.69万人次。统一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在巩固提升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5种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新增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等5种门诊慢特病,实现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病种“再扩容”。取消省内异地就医限制。全面取消“两定”机构互认机制,严格落实医药机构属地管理责任,定点医药机构刷卡结算费用由医药机构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结算,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之间清算,医药机构无需往返多次办理,切实减轻医药机构负担。

  在“便民、惠民、利民”服务上见真章。把信息化建设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推进医保便民服务取得新成效。丰富服务功能便民。在全国率先实现医保码全覆盖的基础上,优化医保码功能运用,由单一结算向办理挂号、入院登记、缴费取药等功能转变,在刷码结算的同时,新增“刷脸”结算功能并在定级医院和药店基本全覆盖,缩短看病就医时间,有效提升患者就医满意度。截至目前,医保码办理各类业务1924.7万余人次。提升服务体验惠民。在青海医保APP上线老年人、藏语服务,注册用户102.94万人,创建家庭共济账户37.6万个,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范围由直系亲属扩大到近亲属,累计结算377.8万人次,帮助家庭成员共同分担医疗费用。开通亲情账户5.5万个,为家庭成员领取医保电子凭证,方便老人和小孩“码”上看病、“码”上购药,“码”上结算。拓宽服务渠道利民。基于现有按月结算、年度清算的基础,对核心、财务、智能审核等业务子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率先在全国上线即时结算功能,新增按日、隔日、按周结算模式,在省本级、西宁、海东、海南4个统筹地区部分医药机构上线试运行,所有业务医保费用在机构发起申请当天即可完成即结即审即拨,提升医保服务能力,支持医疗机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