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及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度续签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14 17:49:50    来源:价格招采处

青医保局函〔2025〕17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及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度续签产品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药品采购中心,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巩固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成果,让质优价宜的集采药品持续惠民,根据《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44号)和采购文件有关规定,现就我省执行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及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度续签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医疗机构范围

  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驻青军队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医药企业自愿参加。

  (二)药品范围

  1.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7个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供应清单(详见附件1)。

  2.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度续签产品清单(详见附件2)。

  二、执行时间

  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三、采购周期和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

  采购周期为1年,后期可视情况延长。因政策调整协议期不足1年的,可根据实际执行时间相应核减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超过部分,中选企业仍应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合同周期内如遇国家或省际联盟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协议采购量

  1.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47个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首年协议采购量以各医疗机构通过江苏药品医用耗材集采报量系统(网址:http://223.111.68.71:18083/tps-local/login)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为准(详见附件3)。

  2.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度续签产品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各医疗机构首年协议采购量(可参照青医保局函〔2024〕22号文附件4),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如延长采购周期的,次年续签采购协议时,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协议采购量。

  四、采购要求

  (一)签订采购协议

  省药品采购中心做好相关产品平台信息维护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并做好平台协议维护设置工作。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须与中选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在“青海医保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协议(医疗机构发起)。各市州医保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医疗机构及时签订中选药品采购协议。基层医疗机构由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牵头医院统一签订。

  (二)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优先采购和使用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确保中选药品进入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医疗机构仍应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中选药品。各级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医联体(医共体)联合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保障供应。

  (三)加强采购监测监管

  各级医保部门加强对辖区医疗机构中选产品进院、采购、使用等监测监管,及时掌握医疗机构约定采购量完成进度、序时采购进度情况,确保临床供应使用。

  附件:1.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供应清单(电子版)

     2.广东联盟他克莫司口服常释剂型第二采购年续签产品清单(电子版)

     3.江苏联盟第4-5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协议期满品种接续采购中选药品协议量明细(电子版)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