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8291029
写信人:*女士
来信标题:为什么药店购药不能开发票?
来信内容:2024年8月29日下午3点拨打青海省医保局:8170654想要核实在药店购药后是否应该开具发票,工作人员告知:药店是属于私人经营药店无法开具发票,医院是公立购药可以开具发票。我认为,作为消费者不管购买什么物品都可以开具发票。
来信时间:2024-08-29
回复信息:消费者使用医保卡到药店消费,药店必须出具消费清单,体现消费金额、结余金额等内容。因为我省医保个人账户属于虚拟账户,参保群众刷卡结算后,医保个人账户结算资金经定点药店与医保部门完成对账后,医保部门根据定点药店提供的发票及拨付单据拨付给定点药店,因此医保卡刷卡的发票应开具给医保部门。
若参保群众使用现金、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非医保卡支付的,可要求药店开具发票。
回复时间: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