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2401020046
写信人:X女士
来信标题:体检费用无法使用医保卡结算?
来信内容:我在早上8点55分前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进行体检,使用青海省医保账户结算体检费用时,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工作人员告知青海省医保局即将下发青海省医保账户无法结算体检费用通知,我不认可。
来信时间:2024-01-02
回复信息: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青海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青医保局发 (2021)92 号) 关于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健康体检费用的规定,结合我省健康体检费发放情况,省医疗保障局于 2023 年6 月 12 日印发了《关于申报 2023 年度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健康体检费的通知》(青医保局发 (2023) 39 号),明确“各单位职工 2023 年度健康体检必须在 2023 年 12月31日前完成,未按时完成的,自2024 年起不再由医保个人账户刷卡结算。”由此,2024 年 1月 1日起参保人员无法使用医保个人账户结算体检费用。
回复时间: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