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全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3年,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12.31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07.01亿元,利息收入3.73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8.33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75.82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3.98亿元,累计结余239.39亿元。
2023年,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5.68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33.63亿元,利息收入1.64亿元。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54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24.69亿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0.14亿元,累计结余66.50亿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90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15.93亿元,财政补贴收入30.35亿元,利息收入0.2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5.46亿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待遇支出41.05亿元,划转用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出4.38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44亿元,累计结余58.89亿元。
青海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