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结合国家发布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DRG/DIP)2.0版分组方案实际,青海省以“四统一”在全国率先上线2.0版DRG/DIP分组方案。
一是统一病组(种)目录。以国家2.0版DRG/DIP分组方案为基础,结合全省实际,确定本地DRG细分组725个,DIP细分组2266组。在全国率先实现住院医疗费用按新版分组方案付费。
二是统一DRG病组权重。为体现同质化医疗,全省统一DRG病组权重标准,各统筹地区结合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分别确定了符合本地区的费率标准。
三是统一DRG基础病组。为促进分级诊疗,将适宜在基层开展的23种常见病、多发病纳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基础病组(种),探索“同城同病同价”,引导医疗资源下沉。
四是统一特例单议机制。对因住院时间长、医疗费用高、新药耗新技术使用、复杂危重症或多学科联合诊疗等不适合按DRG/DIP标准支付的病例实行特例单议制度,解除医疗机构收治复杂危重病人的后顾之忧,确保愿接愿治、能接能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