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医疗救助省级统筹 构建托底线解民忧五大保障新模式
发布时间: 2024-07-22 11:20:03    来源: 待遇保障处

  青海省全面实施医疗救助省级统筹以来,聚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等,让更优的保障新模式“上线”,推动保障层次多维化、待遇享受最优化、参保缴费极简化、预警监测体系化,确保医疗救助托得住、托得稳,不断释放医疗救助制度潜力。

  全省统一 分层分类 构建“同等保障”新模式

  青海省医保部门立足省情实际,相继出台《青海省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和《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在全省范围内实现救助范围、救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五统一”,形成无差别、均等化医疗救助保障模式。统一救助范围,将全省救助对象规范统一为三大类,消除地区差异化。统一救助政策,对救助对象按照困难程度不同,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对收入低的,既补参保又补门诊和住院费用。收入略高的,补参保也补住院费用,对稳定脱贫人口,主要补住院费用。统一基金管理,规范基金筹集、拨付使用、账户管理,实行基金统收统支统管。统一经办服务,优化全省医疗救助经办业务流程,委托商保公司具体承担。统一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

  信息赋能 数据共享 构建“精准保障”新模式

  青海省医保部门深化数据赋能,推进医疗救助人员信息互通共享,主动与相关部门搭建信息共享平台,优化简化数据对接流程,不断提高精准保障水平。医保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建立了医疗救助、防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数据长效对接机制,与民政部门开通数据对接专线,签订《数据信息共享协议》,实现特困人员、农村低保等人员信息线上“秒级”对接。与乡村振兴部门每月对接防返贫监测对象和脱贫人口信息,在信息平台中做好身份标识,实现了部门间救助对象人员信息的一致,为精准落实救助政策提供了数据支撑。2021年以来,累计在医保信息平台中标识各类救助人员身份101.2万人次。

  优化流程 免申即享 构建“便捷保障”新模式

  青海省医保部门聚焦政策落地中的难点堵点,充分利用数据信息技术构建便捷保障新模式,全面实施“免申即享”,实现救助对象享受待遇全程“零跑路”。按照资助比例设置缴费金额,救助对象只需缴纳个人承担部分,资助费用由医保部门代缴,最大程度避免应享未享情况发生。开通救助对象全年参保缴费“绿色通道”,不设待遇等待期,缴费当日即可享受待遇,实现随缴随参即享。救助对象发生的门诊、住院医疗费用给予直接救助,省域内全面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减轻困难群众跑腿垫资负担,救助对象获得感持续提升。2021年以来,累计为133.25万人次直接代缴参保费2.65亿元,为174.35万人次直接支付救助费用21.34亿元。

  政策找人 救助直达 构建“靶向保障”新模式

  青海省医保部门坚持树立“政策找人”的服务理念,依托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五级经办服务体系,建成覆盖全省参保人员的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预警监测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每月将自负医疗费用超过监测标准的患者信息直接推送至其所在的乡镇村社,由经办人员入户核查,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医疗救助和防贫监测对象范围,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实现了医疗救助“快准稳”。2021年以来,累计向各部门推送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预警监测12.68万人次,将1.2万人次纳入了保障范围。

  追溯救助 兜牢底线 构建“倾情保障”新模式

  青海省医保部门用心用情帮扶特殊群体,完善常态长效的追溯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建构起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闭环。对支出型贫困家庭成员自认定之日起向前追溯180日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定期组织核查对比,对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且已参保缴费的救助对象,及时落实相应资助政策,主动通过“一卡通”返还资助资金,真正发挥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功能,切实做到应救尽救。2021年以来,累计为10.31万人次追溯救助医疗费用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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