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医保局聚焦“守底线、抓衔接、促振兴”工作要求,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待遇应享尽享,抓好特殊人群兜底报销等惠民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应保尽保。按照全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加强同民政、乡村振兴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进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开通参保缴费绿色通道,其身份存续期间全年不受缴费政策限制,按规定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截至目前,全州农村低收入人口已参保163393人,参保率为97.86%。
二是积极开展风险预警监测,确保特殊人群待遇应享尽享。建立部门常态化数据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和比对。对特殊人群死亡、新增等情况及时核实,做到身份标识应标尽标。每月定期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超7000元和14000元的人员信息反馈至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过渡期内,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医疗费按照90%予以报销,稳定脱贫人口按照80%予以报销。
三是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脱贫人口中的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过渡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逐年按80%、70%、60%、50%递减的比例给予资助。截止目前,资助参保103731人,资助参保2190.73万元。
四是创新门诊慢特病申报认定工作模式。将医保慢性病申报、鉴定业务下放到定点医疗机构,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方便群众申报。截止目前,全州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备案共7557条,门特待遇享受14087人次,医疗总费用742.02万元,医保基金支出596.57万元。
五是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政策。在增强基本医保保障功能的基础上,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大病保险继续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返贫致贫人口进行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截止目前,全州城乡居民大病享受共7501人次,大病保险基金支出2071.4万元,有效防止了因病致贫返贫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