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药械集中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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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药品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12-21 14:57:36 | 来源: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各相关企业:

        根据《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30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谈判药品、竞价药品和集采药品挂网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要求

        1.新增谈判药品按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申报挂网;竞价药品,鼓励按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申报挂网,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竞价时的报价;集采药品,鼓励按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挂网。

        2.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药品中未在我省挂网的药品,相关企业登录“青海医保服务平台”(https://ybj.qinghai.gov.cn/qhggfw/local/hallEnter/#/Index)进行信息维护,选择“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项目完成价格申报及配送关系确认工作。

        3.2023年国家医保目录新增药品中已在我省挂网的药品,相关企业登录“药品和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药品交易管理”进行价格申报,其中协议期内医保支付标准下调的谈判药品及相关仿制药品,企业也需重新申报价格。

        4.协议期满的谈判药品由国家医保谈判项目调整至直接挂网项目,按原挂网价执行。

        5.协议期内同通用名上市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仿制药,按照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162号)文件要求申报挂网。

        6.企业申报信息前,认真阅读药品和医用耗材一体化管理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详见操作指南)。

        二、申报时间: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

        三、联系方式

        1.企业注册认证技术咨询:15202588803

        2.业务咨询:0971-6115291、6145480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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