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省药品采购中心,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根据《河北省牵头三明采购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M-HCDL2023-1、2、3、9、13、14、15、16、18)》《河北省牵头三明采购联盟医用干式胶片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冠脉球囊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采购文件》(GDYJHCDLJX202301)《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LH-HD2023-7)》《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等九类医用耗材联盟地区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ZGGZYHCDL202301)《辽宁省牵头省际联盟补片类集中带量采购文件(SJLM-12-HC2023-1)》《江西省牵头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带量采购文件(JX-HC2022-01)》《京津冀 “3+14”吻合器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和使用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1〕164号)相关要求,现就执行疝补片和硬脑(脊)膜补片等19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产品范围
1.三明采购联盟可吸收血管结扎夹、一次性活检针、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导引鞘、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夜戴型)、心脏固定器(稳定器)、一次性使用温度传感器、一次性使用血氧饱和度传感器、泌尿取石网篮、一次性使用压力延长管、医用干式胶片等10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1)。
2.广东采购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2)。
3.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3)。
4.广东采购联盟九类医用耗材中我省参加的肝素帽、无针连接件(无针输液接头)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4)。
5.辽宁牵头省际联盟疝补片和硬脑(脊)膜补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5)。
6.江西牵头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6)。
7.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详见附件7)。
8.心脏起搏器联动陕西联盟价格带量采购第二年续签中选产品(详见附件8)。
(二)医疗机构范围
我省参与报量和使用的医疗机构。鼓励未报量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采购、使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
二、执行时间
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三、采购周期及协议采购量
(一)采购周期
1.三明采购联盟可吸收血管结扎夹、一次性活检针、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导引鞘、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夜戴型)、心脏固定器(稳定器)、一次性使用温度传感器、一次性使用血氧饱和度传感器、泌尿取石网篮、一次性使用压力延长管、医用干式胶片等10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2.广东采购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3.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4.广东采购联盟九类医用耗材中我省参加的肝素帽、无针连接件(无针输液接头)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3年。
5.辽宁牵头省际联盟疝补片和硬脑(脊)膜补片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6.江西牵头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7.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2年。
8.心脏起搏器联动陕西联盟带量采购价格续签中选产品采购周期为1年。
首年采购结束后,综合考虑采购使用、市场供应、临床需求等情况开展协议续签工作,第二年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产品上年度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采购周期到期后未接续品种继续按本通知执行。
(二)协议采购量
1.三明采购联盟可吸收血管结扎夹、一次性活检针、一次性使用输尿管导引鞘、角膜塑形用硬性透气接触镜(夜戴型)、心脏固定器(稳定器)、一次性使用温度传感器、一次性使用血氧饱和度传感器、泌尿取石网篮、一次性使用压力延长管、医用干式胶片类医用耗材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在三明采购联盟平台(https://www.udplat.com/auth/)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
2.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在广东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填报的18个月预采购量按月折算的1年采购量。
3.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在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分配后实际包装总意向量。以20g粉末所对应的关节骨水泥产品为1个“基础包”统计,不同包装规格产品按照粉剂重量等比例转换为基础包数量,如出现小数,则向下取整至个位。
4.肝素帽、无针连接件(无针输液接头)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在广东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igi.hsa.gd.gov.cn/ggfw/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填报的需求量。
5.疝补片和硬脑(脊)膜补片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在辽宁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系统(http://221.180.200.164:8034/#/home)实际申报采购需求量的90%确定(数量不是整数时,四舍五入取整数)。
6.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首年协议采购量为各医疗机构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省际联盟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填报系统”(https://hc.tjmpc.cn:9365/)选择确认的协议采购量。
7.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接续采购协议采购量原则上以医疗机构上一采购年度实际采购量的90%确定。允许需求量在同一企业不同产品间调整。
8.心脏起搏器联动陕西联盟带量采购价格续签中选产品第二年协议采购量按各医疗机构2023年实际采购量的80%确定。
四、采购工作要求
(一)做好中选产品信息维护工作
省药品采购中心做好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的信息维护和购销协议设置工作,督促企业及时建立配送关系,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到位,保障使用。其中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非中选产品按设定的挂网价格高线进行挂网,医疗机构采购骨水泥非中选产品不高于挂网价格高线(详见附件3)。
(二)签订购销协议
参加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必须与中选企业和其委托的配送企业在“青海医保服务平台招采子系统”签订购销协议,签订三方协议由医疗机构发起,各市州医保部门要督促本地区医疗机构及时签订中选产品购销协议,确保医疗机构在采购周期内按中选价格采购中选产品,并完成协议采购量。
(三)优先采购使用中选产品
采购周期内,各相关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的采购、进院和使用环节,提高院内医用耗材备货、使用、盘库、补货等环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好中选产品采购量统计工作,为临床使用做好服务,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协议采购量完成后,应从临床合理使用出发,优先采购质优价宜的其他中选产品,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其中医疗机构在用医用胶片产品中没有中选产品的,要综合考虑打印机匹配等因素,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中选产品打印机,替换非中选产品。冠脉药物球囊、肝素帽和无针连接件采购在协议期内须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带量采购具有增量资格的中选产品,其使用比例不低于同品种增量的70%。采购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品种进院渠道,并不得在进院、库存等环节向中选企业收取附加费用。
(四)确保中选产品供应
中选企业作为保障质量、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应及时、保质、足量按要求组织生产,及时与配送企业、医疗机构建立配送关系,并向配送企业发送医用耗材,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各医疗机构、配送企业要根据协议采购量科学制定采购计划和库存储备,确保协议产品正常供应和使用。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网采政策,规范采购流程,及时确认入库。
(五)实行货款直接结算政策
实施医保基金与企业直接结算货款。省级医保经办机构根据公立医疗机构采购中选产品数量和配送企业在招采管理子系统发起的网上采购结算数据确定结算金额,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在采购周期内,超过协议采购量的部分,生产企业继续按照中选价格供应,医保基金继续按时结算货款。
(六)加强监测和监管
各市州医疗保障部门对本地区公立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每月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医疗机构协议采购量完成进度、序时采购进度,对医疗机构执行协议采购量进度等情况开展监测和督导。
(七)其他事项
各级县域医联体(医共体)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医联体(医共体)联合采购,发挥批量采购优势,保障供应。采购周期内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落实好相关配套措施,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的时间节点,做好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加强履约监管,推进集采结果落地实施。
附件:1.三明采购联盟10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协议量明细
2.广东采购联盟冠脉药物球囊类医用耗材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及预采购量报量明细
3.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非中选产品价格高线及预采购量报量明细
4.广东采购联盟肝素帽、无针连接件(无针输液接头)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预采购量报量明细
5.辽宁牵头省际联盟疝补片和硬脑(脊)膜补片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协议量明细
6.江西牵头肝功生化类检测试剂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及协议量明细
7.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协议期满后接续采购中选结果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