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和青海省医疗机构院内中藏(蒙)药自制制剂挂网采购相关工作的通知》的工作安排,为扎实推进我省中药配方颗粒挂网采购工作,现将相关产品价格采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中药配方颗粒挂网目录产品
二、申报要求
1.相关企业应按照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申报产品在全国省(市、区)医疗机构实际交易的最低价。未在其他省(市、区)挂网或交易的产品由企业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申报青海省挂网价。
2.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价格采集表加盖企业鲜章后彩色扫描成一个PDF文档,同时将PDF文档、产品价格采集表电子版(Excel/WPS表格)存入文件夹于2023年9月6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qhzypfklsb@163.com,文件名称命名为“企业名称+中药配方颗粒产品价格采集表”)。
联系电话:0971-6115291 0971-8168728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