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3-06-25 12:01:01    来源: 基金监管处

青医保办发〔2023〕82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二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的通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定点医药机构:

  今年以来,我省各级医保部门始终坚持把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依规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有效震慑,营造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氛围,现将部分案例通报如下:

  一、青海宏倩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留存参保人员医保卡、串换项目、未即时真实传输参保人员购药信息等违规行为。

  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1088元,处违约金80000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二、青海省新绿洲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康盛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拒付违规费用910元,处违约金50000元,10%保证金不予返还;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三、西宁市湟中区多巴国颐康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158元,处违约金50000元,10%保证金不予返还;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四、西宁金港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药店存在无购销存台账、串换项目、未即时真实传输参保人员购药信息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7302元,处违约金80000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五、西宁市城中区朵开业口腔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800元,处违约金80000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六、果洛州玛沁县川达中西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刷卡与结算单不一致、处方不规范、不合理用药、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69420.5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七、格尔木振兴诊所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留滞参保人员医保卡、未根据参保人员病情开具处方、串换项目、分解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71615元;解除医保服务协议,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全省联动执行。

  八、格尔木宇宙巷北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36745.75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全省联动执行。

  九、格尔木光明路社区卫生服务站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44640.59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全省联动执行。

  十、格尔木黄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经查,该医疗机构存在串换项目等违规行为。医保部门根据医保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定,追回违规费用48067.3元;暂停医保服务协议3个月,全省联动执行。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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