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第二十三期)
发布时间: 2023-05-03 10:02:37    来源: 待遇保障处

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第二十三期)

  问:省内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答:不需要,从2023年3月开始,参保人员可在全省范围所有联网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费用即时结算,实现“一卡通全省,省内无异地”。

 

  问:如何进行直接结算?

  答:参保人在省内异地因病需就诊或购药产生的医药费用,持本人社保卡或电子凭证等通过医保平台直接结算。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按参保地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居民医保全省政策待遇一致。对因特殊情况未能即时结算的,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在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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