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第十三期)
发布时间: 2023-04-23 09:32:43    来源: 待遇保障处

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第十三期)

  问: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是否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

 

  问: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有有效期限吗?有效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答: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是有有效期限的。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实行“一次备案、长期有效”,备案生效 6 个月内,原则上不得申请再次变更。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一般为6个月,患有恶性肿瘤、器官移植、慢性肾功能衰竭和血友病的四类病种人员,备案有效期为1年。

 

  问: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怎么登记备案?

  答: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备案渠道备案。

    线上备案渠道:包括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青海医保APP、业务邮箱等。

    线下备案渠道:包括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以及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的医保服务窗口。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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