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政策宣传(第十二期)
发布时间: 2023-04-23 09:32:43    来源: 待遇保障处

医疗保障政策宣传

(第十二期)

  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答: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省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

    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跨省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问: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答: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跨省转诊就医人员、跨省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就医费用执行参保地相同的医保待遇支付政策,不下浮支付比例。

    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费用,在参保地相同医保待遇支付政策的基础上支付比例下浮10%。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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