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省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医保工作实际,以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突出组织领导、制度落实和宣传教育,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医保发展大局中统筹谋划,扎实推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省医疗保障局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上传达学习《求是》杂志刊发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学习等方式,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引导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法治新思想、新论断、新观点、新举措,增强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法治保障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医保系统落细落实。
二、切实发挥党组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医疗保障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及时调整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印发《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贯彻落实<青海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工作方案》,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紧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将局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规范行政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青海省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公众参与、充分征求定点医疗机构专家意见、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在涉法问题上积极和法律顾问沟通、交流,及时解决医疗保障工作开展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将法律顾问提出的法律意见建议作为依法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复杂疑难事项中的决策作用,确保我局的重大决策和法律风险评估到位,不断提高我局医保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初步建立公职律师制度,调入具有律师资格的工作人员担任公职律师,推动医保系统法治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四、加大简政放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全力推进“互联网+医保”经办服务,通过网上申报客户端,参保单位可进行参保信息查询、缴费通知单打印、新参保、封存注销等业务网上办理,基本实现“一网通办、一事通办”。大力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在青海省10家定点医疗机构和1000家药店正式上线运行,同步推出藏文版医保电子凭证,方便藏族群众“持码就医”,在全国率先实现“一次展码、混合支付”功能。提升线上线下医保经办效能,推进高频事项全程网办,强化窗口办理能力,让参保群众“就近办、一次办、便捷办”,实现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办理,推行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加强适老化服务,提升适老服务水平。对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10项业务做到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办理时限,做到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限最短,办事流程最简。积极推进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有效减轻参保人员“跑腿垫资”压力。
五、强化药品耗材采购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执行阳光挂网采购制度,严明挂网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和治理要求,加强挂网药品耗材价格监管,组织开展挂网药品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指导集采挂网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价格纠偏。落实医药企业信用评价制度,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信用评价目录清单,制定青海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指导省药品采购中心开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省级集中采购平台医药企业信用承诺完成率达100%,督导医药企业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价格,逐步构建诚实守信、公平规范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环境,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医保基金安全。
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及我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通过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医疗保障服务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队伍配备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等执法装备,促进飞行检查、现场检查等基金监管规范行政执法等,做到证据采集合法,证据链闭合,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记录真实、完整、准确;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成立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进一步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到位。今年以来, 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行政行为被撤销、改变情况。
七、大力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提升法治理念
为进一步加快医疗保障法治理念宣传提档升级,扩大医疗保障法律法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制定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为“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事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联合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在线答题活动的通知》,共筑全省干部职工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意识,制定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护航二十大 法润三江源”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反有组织犯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安全生产月等普法宣传工作方案,增强全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行义务职责、提升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
八、开展“医保政策宣传月”,共筑医保防护线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4月份联合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启动医保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中以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对全省医疗保障工作要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重点,组织干部开展医保政策“进校园”“进医院”“进村社”“进牧区”等方式深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讲群众关心的医保热点难点和基金监管政策,现场解疑释惑,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月活动氛围,强化了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社会效果。
九、常态化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活动,管好守好“救命钱”
加强医保尽管制度体系建设,先后建立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举报奖励、问题线索移交等监管制度和办法,逐步将“两定”机构、药品企业、经办机构、参保患者纳入医保信用体系,加强诚信行为鼓励和失信行为惩戒。通过开展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定点医药机构深入开展医保违规套现、“血液透析”专项检查治理、医疗机构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三假”专项整治,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规违法行为多方位持续加压打击,有效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发挥各级打击欺诈骗保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医保、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联动,及时会商违法违规问题,协同推进综合监管,联合组织开展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在社会有效形成震慑作用。
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我局从成立初始就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在推进法治医保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来看,特别是从基层实践的角度来考虑,还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单位组建时间不长,全省医保系统法治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对各级医保部门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尚不到位,医保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亟需提升;二是普法宣传教育有待加强,宣传教育手段单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主要依托宣传会、标语等形式开展进行,宣传方式主要以法律条文的宣讲、制作法制宣传栏、发放普法资料为主,群众参与度较低,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渗透不足,没有在群众中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风气;三是执法队伍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人员“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治理念树得不牢,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需要继续强化法治与业务协同发展。同时,我局法治机构与业务部门一体,工作任务重,专业及专职工作人员欠缺,系统建设力量薄弱,导致我局难以满足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
十一、2023年工作思路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之以恒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干部充分发挥领学促学作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省医疗保障系统深入人心、落地生根。
(二)加强法治宣传及培训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培训学习,继续完善局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实施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抓好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学法机制,推进法律培训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推进法治机关建设。
(三)坚持民主科学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加强与法律顾问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合法性审查,严格程序,加强研判,严把审查关,最大限度地避免法律风险。进一步推动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决策质量显著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明显提升,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四)提高执法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积极转变行政观念,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把执法与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狠抓责任落实,把医保各项服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依法、便捷、高效地为群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