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部分民族药纳入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初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2-11-04 14:53:20    来源: 医药服务管理处

        按照《2022年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民族药调整工作方案》和《2022年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民族药调整申报指南》,我局组织力量对申报纳入青海省医保药品目录的民族药进行了初步审查(通过初步审查不等于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续还需要按程序开展专家评审等环节),现将通过初步审查的药品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期7天(2022年11月4日—11月10日)。公示期间,请社会各界对公示药品的初步审查结果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间以传真、信函或邮件等形式向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反映。为便于核实,请实名反馈,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传 真:0971-6233592

        电子邮件:qhyyfwglc@126.com(邮件命名为“2022年青海省医保药品目录初步审查公示意见”,并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

        来信地址: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处,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体育巷7号隆丰大厦九楼918室,邮编:810000。

        附件:民族药品初审结果名单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申报条件:

        拟调入的民族(藏、蒙)药品符合《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申报参加2022年民族药目录调整。

        1.截止2022年7月31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处于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的民族药品。

        2.优先考虑已纳入《青海省基本药物目录》的民族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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