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医保局发〔2021〕192号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的负担、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满足我省医疗机构临床需要,按医保目录调整规定的程序,经第16次局务会议审议同意,将血液灌流器、隧道刀、穿刺刀、一次性使用黏膜切开刀4种耗材纳入医保医用耗材目录(详见附件1),将远程会诊、同步远程病理会诊、非同步远程病理会诊3项“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医疗服务项目目录(详见附件2),医保基金均按乙类支付。
各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要加强政策的宣传解释,确保参保人员及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省医保经办中心、信息中心要尽快更新维护信息系统和调整完善数据库,确保政策的及时落地。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0日起执行。
附件:1.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医保医用耗材目录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