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疗保障局始终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和落脚点,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宗旨,以维护全省参保群众切身利益为己任,聚焦医疗保障民生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围绕“四个一批”精准谋划,制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梳理出四大类15项为民办实事清单,严密部署,狠抓落实,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见行见效、走深走实。按照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现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项目销号情况予以公开。
省医疗保障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已完成重点项目清单(共10项)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主要内容 |
落实情况 |
效果 |
责任 领导 |
责任 单位 |
责任 人 |
完成 时限 |
备注 |
|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举措(3项) |
||||||||||
1 |
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省级挂牌督办项目) |
乡村发展工程 |
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 |
已于6月18日印发我省《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青医保局发〔2021〕83号),通过优化调整医保扶贫政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常态化保障平稳过渡。一是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在过渡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二是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的倾斜保障政策。三是对参保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年度内累计达到上年全省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80%不变。四是统筹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救助保障,重点救助对象门诊和住院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
全面做好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风险。 |
武小健 |
待遇 保障处 |
张爱萍 |
2021年 11月 |
已销号 |
2 |
稳步推进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工作 |
健康青海工程 |
稳步推进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工作,提高医疗救助基金使用效率,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省政府办公厅已于3月5日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19号),对推进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做出安排部署,4月4日医疗救助省级统筹工作正式启动。省医保局将持续做好对特困人员、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含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的资助参保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落实好门诊救助、住院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等救助政策,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在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方面综合保障、梯次减负的作用,最大限度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发生。 |
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救助范围、救助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五统一”,切实减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
武小健 |
待遇 保障处 |
张爱萍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3 |
化隆县初麻乡滩果村联点帮扶 |
乡村发展工程 |
做好化隆县初麻乡滩果村联点帮扶工作,落实省医保局滩果村优秀学生奖励制度,为结对帮扶群众发放被褥,协调省农林科学院解决优质马铃薯种子,帮助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困难。 |
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平带领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新一轮驻村工作队赴滩果村开展“微心愿”活动,送上村民所需的轮椅、药品、棉被、书包等学习用品和生活物资,帮助村民实现“微心愿”;落实省医疗保障局滩果村优秀学生奖励制度,对滩果村11名优秀学生给予精神和物质再奖励,发放奖励金7400元。对滩果村脱贫户及困难群众进行慰问,发放棉被、生活物资价值合计约12000元;协调省农林科学院为滩果村百姓提供优质马铃薯种子10吨,协调省及化隆县林业和草原局解决云杉树苗1000棵,开展科学绿化行动;开展消费扶贫活动,全局职工自愿购买滩果村自产小麦面粉、青稞面粉、豆面粉合计2642.5元。
|
巩固化隆县初麻乡滩果村联点帮扶脱贫攻坚成果。 |
武小健 |
机关 党委 |
李 顺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二、为民惠民的实招硬招(4项) |
||||||||||
4 |
建立医疗保障专员派驻制度 |
健康青海工程 |
建立医疗保障专员派驻制度,由医保部门向重点医疗机构选派医保专员。全省医保部门已向95家重点医疗机构选派114名医保专员,利用下乡、调查等形式,检查人员派驻情况。 |
1.3月11日印发《关于全省医疗保障部门向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派驻医保专员的通知》,建立了医疗保障专员派驻制度。 2.全省医保部门已向95家重点医疗机构选派114名医保专员,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宣传、解释医保政策,答疑解惑、受理投诉举报,协调解决医保费用支付及经办服务等问题,督导医疗机构医保政策落实、基金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3.为确保医保专员派驻制度落到实处,多次利用下乡、调研等形式,赴海东市及省人民医院、青大附院、红十字医院、交通医院、省五院、省中医院等医疗机构,对医保专员派驻制度执行、药品目录落地、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等医药服务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 4.派驻的医保专员建立了医保专员工作日志,对医保专员工作进行全流程记录,选择定期或不定期赴派驻医疗机构进行实地服务,电话保持24小时畅通,及时接听参保群众及医疗机构的投诉或咨询电话,受理投诉举报、答疑解惑等,切实提高了为民办事的服务水平。 |
1.协助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医保政策宣传、解释。 2.协调定点医疗机构解决了医保管理、费用审核、信息技术、经办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3.及时受理解决了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宣传解释了医保政策。 |
吴世文 |
医药服务管理处、经办中心 |
郭广霞赵晓霞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5 |
新版药品目录的落地落实 |
健康青海工程 |
做好新版药品目录的落地落实,更好地满足广大参保人的基本用药需求,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2021年1月26日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3月1日正式执行。通过专题调查督导、日常跟踪等督导市州及医药机构的执行情况。 |
1.2021年1月26日联合省人社厅印发了《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3月1日正式执行。 2.赴省人民医院、青大附院、省五院、交通医院、湟中县、国药控股药店等,通过实地检查、专题调查督导、日常跟踪的形式,对药品目录落地、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群众及时用上救急救命的好药。 3.印发了《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监测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规范谈判药品采购使用工作等方面规定,并要求全省医保经办机构按月调度谈判药品使用情况,省医保信息中心每月10日前从信息系统中调取数据并报送上月谈判药品落地情况,由我局梳理、核对、汇总后上报国家局,确保我省谈判药品落地落实。 4.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更好满足广大参保患者合理的用药需求,提升医保药品目录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谈判药品顺利落地。 |
新版药品目录已落地落实,确保群众及时用上救急救命的好药。 |
吴世文 |
医药 服务 管理处 |
郭广霞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6 |
统一全省门诊特慢病纳入标准和经办流程 |
健康青海工程 |
统一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慢病纳入标准和经办流程。 |
印发全省统一的门诊特慢病待遇认定标准,对门诊特慢病待遇的认定、申报及待遇支付做了细化和调整。取消主管医保院长签字、参保单位盖章、医疗机构定点限制、办证等环节,实行即来即办。
|
统一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门诊特慢病纳入标准和经办流程。 |
武小健 |
经办 中心 |
赵晓霞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7 |
扩充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 |
健康青海工程 |
扩充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保障特药患者用药需求。 |
1.为确保国家221种谈判药品医保待遇“双通道”支付,今年3月下发了《关于申报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西宁地区符合准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自行申报医保特药资格。 2.对基本符合资质的53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5家,零售药店48家),向各市州医保局核实了申报机构上年度违规情况,有51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48家)基本符合条件。 3.组织工作人员分两组对48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实地核验。经核验,符合条件的22家,待报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后,印发通知正式纳入特殊药品医药机构范围。 4.经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将符合条件的3家医疗机构和2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特殊药品定点范围,并下发通知。 |
扩充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保障特药患者用药需求。 |
吴世文 |
医药 服务 管理处 |
郭广霞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三、造福于民的项目工程(1项) |
||||||||||
8 |
经办服务大厅改造 |
综合治理工程 |
完成局经办服务大厅改造,为群众提供便利舒心办事环境。
|
重新铺设服务大厅1600平米地板,更换大厅顶灯200多个,加装大厅通风管道40多米,为服务大厅配备10组文件柜,进一步优化了大厅办事环境。同时,在经办大厅安装了饮水机,配置了轮椅,摆放了针线包、老花镜和救急药品,进一步提升了便民利民综合服务水平。 |
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舒心的办事环境。 |
吕 东 |
办公室 |
宋 超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2项) |
||||||||||
9 |
调整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用药范围 |
健康青海工程 |
调整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用药范围,更好地保障患者基本医疗需求。 |
1.组织专家提出初步意见。在征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关于调整门诊特慢病用药目录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用药目录进行了梳理、审核, 确保谈判药品应进尽进,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 经汇总,各医院共上报756种新增药品(含中藏医自制制剂)。 2.初步审核。对于医疗机构提出的新增目录,按照国家和我省药品目录政策规定,经反复审核、比对,对未纳入新增目录的谈判药品根据药品分类进行新增,确保应进尽进,对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不符合相关病种的药品予以剔除,确保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的医保待遇,最终将基本符合条件的567种药品提交专家评审会。 3.重新组建专家库。已建成由省级医疗机构推荐的医学、医疗、医药、医保专家共589人的省级专家库,为药品目录调整打好基础。 4.组织专家评审论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邀请局机关纪委全程参与评审论证工作,并从省级专家库中,随机抽选了15名医学、医药临床专家,组成了评审组。评审专家对567种药品逐一进行论证、评审,经表决,通过评审的390种药品,未通过177种药品,过审率68.8%。待局务会审议通过后,拟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用药目录(2021版)》。 5.经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印发《青海省医疗保障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用药目录(2021版)》,并组织实施。 |
拓宽门诊特慢病用药范围,提高群众医保待遇。 |
吴世文 |
医药 服务 管理处 |
郭广霞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10 |
解决果洛州玛多县震后医保方面突出问题 |
健康青海工程 |
1.向果洛州预拨医保基金100万元,保障灾区群众看病就医需求,支持医疗机构正常有序运行; 2.将果洛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用补缴期限从2021年5月31日延长至6月30日; 3.抗震救灾期间玛多县医保经办工作由果洛州医保经办中心负责办理,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费及时得到报付。 |
果洛州玛多县“5·22”地震发生后,局办公室第一时间与玛多县医保局取得联系,详细了解受灾情况,积极筹备救灾事宜,主动随局领导赴地震灾区慰问调研受灾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出台《关于支持果洛州玛多县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向果洛州玛多县预拨医保基金7万元、向果洛州预拨医保基金100万元、将果洛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补缴期限从2021年5月31日延长至6月30日、抗震救灾期间玛多县医保经办工作由果洛州医保经办中心负责办理等支持灾区措施,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费用及时得到报付。 |
保障灾区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确保参保群众就医费用及时得到报付,支持医疗机构正常有序运行。
|
吕 东 |
办公室 |
宋 超 |
2021年11月 |
已销号 |
五、基层党组织数量 :9 承诺践诺办实事件数:20 |
||||||||||
六、党员人数:53 学雷锋志愿服务件数: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