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长:李顺
联系方式:0971-8170132
主要职能:拟订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
处长: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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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拟订全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和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内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