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为群众解决事项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28 16:58:41    来源: 机关党委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医保局党组〔2021〕24号)要求,各党支部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实践活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结合医保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推动医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为确保省医保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请各党支部紧密结合本处室、单位职能,认真梳理在实践活动中为群众解决事项(每个党支部不少于3项),列出解决事项清单,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经分管局领导审签后于4月12日(星期一)下班前将电子文档报局人事处。

        联系人:贾得春 电话:8278186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党组

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代)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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