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省级职工医保信息系统停机切换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6 09:10:19    来源: 医保经办服务中心

各相关单位,局属各事业单位,省级职工医保各定点医药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更好服务参保省级职工,根据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统一安排部署,省级职工医保信息系统将于近日全面升级,届时全省各级医保信息系统将全面暂停办理业务。为确保信息系统升级顺利,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6日20时起,省级职工医保系统停机;

        2021年4月18日20时起,全省城乡居民、各市州职工医保系统停机;

        2021年4月20日,全省各级新医保系统正式上线。

        二、系统切换期间系统办理业务要求

        停机期间医保系统中心端和医院端停止办理所有业务,所有业务在新系统上线后进行办理。

        三、系统停机前系统办理业务要求

        (一)中心端业务

        在省级职工医保旧系统中完成业务的全流程办理,不允许在途业务的存在,具体要求如下:

        1.缴款审核(登账、确认)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税务征缴到账数据的审核。2.个人账户划入、退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已缴款单位或个人的个人账户划入、退费等工作。3.生育备案审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生育备案已登记信息的审核。4.门特门慢申请、日间手术审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门特门慢已申请业务的审批,完成已申请的日间手术的审核。5.异地备案、转诊转院审批业务。在旧系统中完成异地备案、转诊转院业务已申请业务的审核。6.零星报销业务。在旧系统中需完成各类零报业务的拨付,包括门特门慢、日间手术、单病种及住院等零星报销业务,不能存在已受理但未完成审核的零星报销业务。7.生育待遇的审核。在旧系统完成生育医疗待遇、生育津贴等费用的审核、拨付及生成财务凭证。8.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审核。在旧系统中完成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审核。9.报表统计。月度、季度等报表需要在旧系统完成统计打印。

        (二)医院端业务

        1.住院在院业务(不含跨省异地就医)。接口医疗机构:截止到4月16号18时,对于能够出院的,须在4月16日20点前进行出院结算;未能出院的,先转为自费,新系统上线后再重新上传在院病人的住院信息,并在新医保系统中结算。非接口医疗机构:截止到4月16号18时,对于能够出院的,须在4月16日20点前进行出院结算;未能出院的,先取消入院信息,新系统上线后再进行补录住院信息,并在新医保系统中结算。

        2.住院在院业务(跨省异地就医)。作为就医地:在旧系统已出院登记未结算的,需要完成结算,无法结算的,在停机前先取消出院,保持在院状态;在新系统启用后,可继续进行出院登记和结算。

        3.特殊购药业务。在系统切换期间,发生特殊购药业务,先进行现金垫付新系统上线后拿到异地就医结算中心进行补报。

        (三)税务接口

        对一方推送的数据,另一方需要完成接收并返回处理结果,要求如下:旧系统停机前1天(2021年4月15日20时),停止旧医保系统传输城镇职工医保征缴数据,停机当天(2021年4月16日20时前),旧医保系统完成医保征缴数据的到账确认。

        (四)银行接口(拨付)

        通过银行接口发送或报盘的拨付数据,在系统停机前(2021年4月16日20时前)要完成数据的接收回盘工作并生成财务凭证。

        此次升级给各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人员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请各定点医药机构停机期间做好医疗服务及解释工作,如有疑问请致电0971—8204863、8205154。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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