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医保局函〔2020〕215号
尊敬的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医疗机构病案编码员培养的建设”收悉。现就您关心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西宁市DRG付费国家试点工作,在海东市探索开展DRG付费省内试点工作。据统计,西宁市DRG付费试点3家三级医疗机构和2家县级医疗机构共有病案编码员13人,其中取得编码员资格证书的专职编码员7人,6人无资格证书兼职从事病案编码工作。其余14家三级医疗机构共有病案编码员38人,其中取得编码员资格证书的专职编码员15人,23人无资格证书兼职从事病案编码工作。
目前,省医疗保障局全力推进全省医保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建设数据互通共享的全省医保网络,加强医保领域15项编码维护工作,解决现有编码不统一、数据不共享、分析难度大等问题。
二、DRG付费试点编码员培训情况
为确保西宁市DRG 付费试点工作的顺利实施,西宁市医疗保障局在市第二人民医院建立了西宁市DRG付费试点工作编码员培训中心,负责西宁市医疗机构编码员培训任务。截止目前培训中心已举办2期培训培训班,特邀请国家及省级病案专家累计对5家试点医疗机构专兼职编码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共60余人次进行了DRG相关业务和政策的培训,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试点医疗机构病案编码员对DRG试点工作的认识。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病案编码员有关DRG相关政策和业务的培训,确保全省DRG付费工作全面推开奠定基础。同时,全省新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后,我们将对各级医保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操作培训,可同步对医保编码维护工作进行分类指导。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华加
联系电话: 17725276526 0971-8170391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