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3023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12-31 14:49:34    来源: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医保局函〔2020〕233号

李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本医保制度需发挥好保障作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我省各级医保部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协同“三医”联动改革,充分发挥医保对医疗的杠杆撬动作用,不断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医疗保障水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逐步增强。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医保领域还存在许多问题和短板,诸如您提到的医保疾病编码不统一、不规范,与诊疗规范和医疗技术操作指南规范不衔接的问题等,已严重影响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和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这些问题和短板,也是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内综合医改特别是医保改革关注和解决的重点。

        从去年开始,按照国家医保局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在不断调整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同时,着力完善与医疗服务相适应的医保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三个目录,同年10月印发了新版的药品目录,近期即将调整医用耗材管理分类及相关医保支付政策。另外,从去年5月开始,按照全省“一张网”和“服务全体参保人、管住医生一支笔、了解患者每片药”的建设目标,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涵盖五大类25个子系统,依托这些系统将逐步实现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的统一,以及医保与医疗服务信息编码的有效对接。目前,该项目已进入系统开发建设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正式上线运行。届时,您所关心的问题会得到有效解决。

        感谢您对我省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联系人:闫威威 联系电话:(0971)8172047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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