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明、“五一”、端午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的通知
2020-06-05 10:17:00 来源: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青医保机党〔202015

关于清明、“五”、端午节期间
严明作风纪律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根据省纪委印发的《关于清明、“五”、端午节期间严明作风纪律的通知》(青纪办发〔202025号)文件要求,现 将清明、“五”、端午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廉洁意识。各处室(中心)要切实 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开展关于改进作风、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要求宣传教育工作,从严管理干部,严明纪律要求,做到及时提醒,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和改进作风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要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持续加强学习的要求’以处室(中心)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会议精神以及近期公开通报曝光的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和廉政提醒对照案例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以严的标准、实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实到位。

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各处室(中心)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严防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违纪违规行为发生。近期,涉及上亿资金的医保信息化系统建设正处招投标时期,药品医用耗材招标工作、打击欺诈骗保工作、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等等都已陆续拉开帷幕,相关处室中心要严防个别别有用心人员对我们的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进行“围”,要确保“新衙门”成为“请衙门”。自觉做到“十个严禁:严禁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活动等;严禁公款吃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收送微信红包、购物卡、礼品、礼金、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发放或超范围、超标准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违反规定组织或参加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或参与任何形式的“带”娱乐活动;严禁大操大办 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

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局机关纪委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紧盯清明、“五”、 端午节这些“关键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紧盯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四”新问题,坚持执纪必严、有责必问,对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办,发现一起,查处一 起,绝不姑息,坚决杜绝“四”问题在医疗保障系统反弹回潮,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电话:0971-813701

 

 

 

 

 

 

         中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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