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保障案例
案例十六
2017年,家住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的李女士身怀六甲,一家人精心伺候着李女士,期盼着孩子的平安出生。2017年10月,李女士家人将她送至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待产,因不满足顺产条件,大夫告知李女士的家人需要剖腹产,在剖腹产过程中,李女士突发大出血,大夫将其紧急转入ICU 进行抢救并留观治疗。她连续住院210天,累计产生医疗费用101.53万元,上百万的医药费用让她的家人万分焦心担忧。出院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10万元,剩余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60.65万元,总共报销了70.6万元,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的实际报付比为69.59%。
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2012年,我省建立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转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不需额外缴费。案例中的李女士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先由基本医疗保险给予报付,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予报付,不设封顶线。
案例十七
56岁的湟中县参保农民李先生,患慢性胆囊炎已经数年,由于家庭经济水平有限,为了省钱一直没有进行规范性治疗。2018年过年期间连续喝酒的李先生感到严重腹痛,家人连忙将其送至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治,经诊断其为急性重症胰腺炎并继发感染。李先生的病情比较严重,医院为其安排了手术并在术后将其转进ICU,家人焦急万分,一天天累加的医药费也成为家人沉重的负担。5月17日家人为其办理出院手续,得知这次住院治疗花费了56万多时,李生福的妻子难过的含泪说“我们家里经济条件本身并不富裕,丈夫生病我们东拼西凑借了几万块,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在结算时,窗口工作人员告知其妻子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大病医保报销32.79万元,共合计报销42.7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76.41%。李先生的妻子听后眉头舒展了许多,对于能享受这么好的医保待遇,一家人心里的大石头终于落了地,感到十分高兴。
政策解读: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部分在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案例中李先生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已达到基本医保封顶线,大病医疗保险对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80%报付了32.79万元,两项合计报销42.79万元。
案例十八
7岁的藏族儿童旦某是果洛州甘德县一名小学生,父母都是当地的牧民。一年前独自在家玩耍时,不慎将汽油桶弄翻,汽油全部泼到身上,年幼无知的他跑到火炉旁烤衣服,不小心触碰到炉火引发火灾,导致身体大面积烧伤,家人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解放军阿坝军分区医院救治,被医院诊断为II°烧伤。旦某在医院住了近半年时间,医疗费高达39万元,这使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因为地处偏远,旦某的家长对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这项惠民政策并不清楚,认为享受了基本医保的10万元上限后,再没有任何报销政策了。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立即赶往甘德县找到旦某的家长,主动及时地为旦某办理了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手续,大病医疗保险报销18.75万元,合计报销28.75万元,极大地减轻了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患者家人给医保经办机构赠送了哈达和锦旗表示感谢。
政策解读:
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案例中旦某通过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大病保险报销18.75万元,两项合计报销28.7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4%。2018年5月1日,我省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同步报销,大大减轻了患者跑腿垫资压力。
案例十九
家住西宁市城东区德令哈路的参保居民冶女士多年前不幸患上慢性肾衰竭,近几年冶女士的病情越发严重到了肾病终末期,跟所有慢性肾脏病患者一样,冶女士每月定期要去医院进行治疗。冶女士家庭条件一般,患病后的她基本失去了劳动能力也没有收入来源,“无底洞”一样的疾病给这个工薪阶层的家庭从经济和心理上带去了沉重的的打击,让冶女士和家人感到痛苦和无望。2015年上半年,冶女士先后在西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5次进行治疗,合计产生医疗费用15.79万元,基本医保累计报销3.23万元,大病医保累计报销10.20万元。在大病医疗保险报销工作过程中,工作人员了解到冶女士的困难情况,积极帮助冶女士整理报销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按医保政策规定及时予以报销。
冶女士聊起这些年来和疾病抗争的经历时,坚强的她不禁潸然泪下说道:“谁也不想得这样的病啊,拖累了家人 。感谢党,感谢政府,感谢你们的关爱,让我报销了10万块钱的大病医疗保险费用,现在政策越来越好,我们的经济负担减轻了许多,让我们这些患病的普通老百姓看到了希望。”
政策解读:
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案例中冶女士住院五次,每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按照80%进行报销。冶女士五次住院的综合报付比例高达85.05%。
案例二十
家住西宁市城北区的70岁老人何先生,患肺源性心脏病近十年。2015年冬,何老患了感冒导致心脏病病情加重,何老反复咳嗽气喘呼吸困难、一度心衰,12月22日何老在子女陪同下前往青海省交通医院就医,因为年龄较大加上严重的肺炎,病情反复且难以控制,使得他久久不见好转,一直到2016年5月27日才出院。
在长达5个多月的住院治疗期间,何老的医疗总费用高达59.23万元,这不仅花掉了老人所有的积蓄,子女纷纷凑钱,勉强凑足了医疗费用。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了10万元,大病医疗保险可以报销36.2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加大病保险共报销46.20万元,自己承担的医疗费用为13.03万元。听见这样的好消息,何老眼含热泪地说到:“我的病快把家拖垮了,一家人辛辛苦苦的都不容易啊,还好去年儿子给我买了基本医疗保险,给报了这么多,不然我们该怎么办啊,大病医疗保险真是一个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政策。”
政策解读:
案例中何先生按照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本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按照80%报销了36.20万元。何先生住院的综合报付比例达78%,大大减轻了他们的医疗负担。
案例二十一
家住西宁市的参保居民老人杨奶奶,多年前因高血压、双下肢浮肿等病症就医,被诊断出慢性肾脏病,这给她和家人蒙上了一层阴影。因为慢性肾脏病无法治愈且需长期治疗,老人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只靠子女贴补,几年间家人为其看病治疗花光了家里不多的积蓄。
2018年11月,老人身体极度不适,家人将其送至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肾病科住院治疗,老人的慢性肾病已到了4期而且加上许多的并发症,在医院住了近两个月才算稍微稳定,子女精心照顾老人,看着老人病情稳定而高兴可同时也因为高额的医药费用而犯愁。2019年1月17日,患者子女前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总费用41.58万元,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一单式结算,共计报销 28.85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封顶,大病医保报销18.85万)。杨奶奶的子女在办理完出院手续后连连称赞医保好政策:“本来真的发愁这么多钱我们从哪儿借呢,多亏了咱们省的好政策,如果没有城乡居民医保,我们这个家就更困难了!”
政策解读:
案例中杨奶奶本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付后剩余部分政策范围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按照80%报销了18.85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近70%。同时,2018年5月1日,我省实现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可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同步报销,大大减轻了患者跑腿垫资压力。
案例二十二
果洛州达日县的昂先生,37岁,以放牧为生。达日县近年来,牧区包虫病肆虐,对很多牧民朋友来说危害非常大,而昂先生也不幸患上了肝包虫病。2019年3月,家人带昂先生前往青海省人民医院就医治疗,就医期间产生总医疗费用45.71万元,对于一个生在草原、游牧为生的牧民来说,将近50万的医疗费用简直是天大的数字,使这个本就以游牧为生的藏族家庭负债累累,艰难度日。一家人就像霜打的茄子,头都抬不起来,每天因为巨额的医药费唉声叹气,家里人打算变卖自家的牛羊来交医药费,身边的同胞告诉他们:“现在国家政策好,出院了可以报销很多,自己不用掏那么多钱”。2019年5月,昂先生家人惴惴不安的到青海省人民医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封顶,大病医保报销25.78万元,合计报销35.78万元。在得知报销这么多时,昂先生的家属激动的留下了眼泪,连声说:“挂真切!”(藏语意思:谢谢!)
政策解读:
青海省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剩余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由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不受病种限制,不设封顶线。案例中昂先生本次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付后剩余部分政策范围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按照80%报销了25.7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78.28%。
案例二十三
王女士是湟中县鲁沙尔镇参保农民,因子女都外出打工,她常年和老伴儿相依为命。王女士胆囊一直不太好,因身边没有人照顾,自己也不是很重视,所以,胆囊不舒服的时候就随便到药店买点药吃。2017年9月,她感到腹部疼痛难忍,被紧急送到了青海省人民医院。初步诊断为胆管结石、胆汁性腹膜炎。就医期间产生医疗费用50.63万元,出院时,基本医保报销9.4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31.14万元。王女士家人拿着结算单,看到能报销这么多医药费而欣喜不已,连连道谢,激动地哽咽起来,他说“亲戚朋友们借得钱终于可以还上了啊,最近我们家连菜都快买不起了,现在政府政策是真的好,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你们呀!”
政策解读:
案例中王女士所就诊的青海省人民医院为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为1500元,报销比例为70%。对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政策范围内超过5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医疗保险按照80%进行报付,不设封顶线。王女士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共计报销了40.6万元,综合报付比例达80.19%。
案例二十四
王先生是贵德县山坪园艺村参保村民,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作为家里的顶梁柱,一家老小的生活重担全都压在他一人的肩上。2017年8月21日,王先生因拆彩钢房上的材料时不慎踩空,从三米高的房顶坠落到地下,随后患者家属将其连夜送往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严重颅内损伤,不幸的是王先生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于2017年9月4日去世。住院期间治疗费用11.17万元,对于家住农村、世代为农的王先生一家来说,这无疑是一笔灾难性支出;王先生的家人失去了亲人而悲痛万分,同时又因住院期间多方借款使得这个家庭一下子落入深渊,正当患者家属一筹莫展的时候,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为这个家带去了希望,出院时基本医保补偿4.45万元,大病医保补偿2.82万元,基本医保加大病医保综合报付比为65.09%。医保报销大大减轻了王先生一家人的经济负担,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王先生一家人在收到报销款后,非常感动,为表示感谢专门制作了“解难排忧保平安,真情服务暖人间”和“灾难无情、保险有爱”的锦旗赠送至贵德县医保经办部门,王先生的家人评价说:“医保在我们一家最艰难的时刻带给了我们希望,你们暖心的服务和医保报销费真的救了我们这个家庭。”
政策解读:
王先生不慎从房顶坠落下来,没有第三方责任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其住院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报付。按照《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规定,王先生就医的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是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付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青政〔2012〕49号)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予报付,不设封顶线。王先生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共计报销了7.27万元,综合报付比例为65.09%。
案例二十五
患者斗女士家住青海省黄南州泽库县一个非常偏远的小山村,因常年腰背疼痛,于2017年4月6日就诊于青海省人民医院,诊断为腰椎结核。医生告知患者家属,住院治疗费用需花费十几万元,巨额的医疗费用对于这个原本贫困的家庭来说简直是天文数字,患者家庭正面临着 “因病返贫”的巨大挑战,一家人因高额的医药费用愁眉不展,对今后的生活也是万念俱灰。患者当即决定先不住院治疗,等凑够了钱再说,可患者丈夫不愿看着自己的爱人继续受病痛折磨,他为了治好爱人的病,卖掉了家里所有的牛羊,跟亲戚们东借西凑凑够了医疗费用后硬拖着患者住院治疗。斗女士于2017年5月22日出院,共花费医疗费用15.69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6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6.78万元,患者共自费2.90万元。
患者家属拿到报销的钱款后来到了黄南州泽库县医保经办大厅,满含热泪说到:“如果没有医疗保险,我们一家下一步生活不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医疗保险真是一个为老百姓着想的好政策。”
政策解读:
按照《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规定,斗女士就医的青海省人民医院是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付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青政〔2012〕49号)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予报付,不设封顶线。斗女士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共计报销了12.78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81.45%。
案例二十六
家住西宁市城北区的崔先生,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他上有80多岁的父母,下有正在念高中的儿子,一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都压在崔先生一人的肩上。2017年初,崔先生感到头痛、发烧,他以为是普通的感冒并未在意,几天后病情严重,去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就诊被确诊为严重肺炎,并住院治疗。因病情复杂、并发症多,崔先生住院期间治疗费用高达47万元,出院时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封顶。剩下的37万成了崔先生一家的沉重债务,让大病初愈的崔先生夜夜辗转难安;就在崔先生和家人一筹莫展的时候,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来到了崔先生家,给他们详细讲解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并帮助他们收集大病保险报销所需的相关资料,最终通过大病保险为其报付了26万元的费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共报销36万元,大大减轻了崔先生的家庭负担,保障了他们的生活,解决了崔先生家的生活难题。拿到补偿款之后,崔先生的家人十分感谢医保经办机构:“大病保险政策好,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好,对我们群众来说简直是雪中送炭!
政策解读:
崔先生就诊的西宁市第三人民医院为三级医疗机构,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规定,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付比例为70%,基本医保封顶线为10万元。崔先生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超过5000元起付标准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付范围,按80%的比例给予二次报付,所以大病报销共为26万元。
案例二十七
家住海南州共和县唐格木镇的居民黄先生自2015年下半年以来腹部明显胀痛不适、偶有呼吸困难和呕吐的现象,2015年8月黄先生腹胀难忍、呕吐不止,家人立即带其前往青海省人民医院就诊,确诊为麻痹性肠梗阻。由于病情较严重且特别不稳定,黄先生经常在ICU病房留观治疗。经过近7个月的住院治疗,黄先生病情有所好转,2016年3月7日黄先生和家人办理出院,住院期间医疗总费用高达60.62万元,这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简直就是“天文数字”。但是,拿到结算单的黄先生高兴地看到,六十多万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报销了10万元,大病医保报销了38.98万元,个人自负11.64万元。作为两个孩子父亲的黄先生,原先还想着卖车、借钱来凑医疗费用,这下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10万元的基本医保补偿和将近40万元的大病医保报销款为黄先生夫妻解决了相当大的经济问题,避免了他家“因病致贫”的发生,虽然家里的积蓄也用在了治病上,但并没有打垮这个家,也为他们重新生活、重新奋斗带去了希望和光明。黄先生的妻子在服务窗口泪流满面,激动地说道:“感谢党和政府出台的利民好政策,感谢你们这么好的服务,我们一家人都铭记在心。”
政策解读:
按照《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规定,黄先生就医的青海省人民医院是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付比例为70%,封顶线为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青政〔2012〕49号)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予报付,不设封顶线。黄先生住院医疗费用,基本医保和大病医保共计报销了48.98万元,综合报销比例达80.8%。
案例二十八
湟中县参保农民丁先生,患心脏病多年,一直吃药维持。2016年初因主动脉瓣闭锁急需手术治疗而转诊至北京安贞医院就医。这次去北京,医疗费用高达30.8万元,加上来回的路费以及在京治疗期间的生活费用,使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陷入了赤贫生活的困境。丁先生家中共6口人,祖祖辈辈以务农为生,是一名地地道道的庄稼汉。他的儿子在西宁打工,每月的工资除了养活自己还要贴补家用,丁先生夫妇存了点钱准备给到了适婚年龄的小丁讨个媳妇儿,可这次丁先生看病花费高额的医药费用已经花光了家底还借了外债,经济压力就像一座大山压在了丁先生和他儿子的身上。他们来到了湟中县医保部门报销医药费用,基本医保报销了5.59万元,大病医疗保险报销了11.03万元,基本医保加大病医保共报付16.62万元。对于这个刚刚进入小康的农村家庭来说,仿佛冬日里的一缕阳光,温暖又贴心。
随后,丁先生的儿子专程来到湟中县医保经办大厅,代表他的父亲对工作人员表示感谢,感谢党的好政策为他们排忧解难,感谢工作人员提供的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在经济上为全家减轻了不少负担,在精神上也给予他们莫大的关怀。
政策解读:
丁先生在赴北京看病就医前,就办理了转诊手续,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合理支出医疗费用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259号)规定,丁先生是按规定办理分级转诊手续的,个人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所以医保报销比例为合规费用的60%。根据《关于印发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青政〔2012〕49号)可知,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予报付,不设封顶线。
案例二十九
湟源县和平乡白水村参保村民刘先生是家中的壮劳力,也是一家老小的希望。2018年6月以来,刘先生没有食欲、体力日渐衰弱、看东西模糊,同年8月2日,因头痛发热、恶心乏力,前往青海省交通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脑干脑炎、真菌感染;由于起病急,病情严重,久久未愈,刘先生在医院一住就是大半年;这大半年在医院,共花费了77.90万元,高额的医疗费用让这个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负债累累,而且一家人轮番照顾他,根本没有经济收入,一家人陷入悲痛当中,患者妻子天天以泪洗面;2019年3月,患者家属办理出院手续,在省交通医院结算窗口通过“基本医保+大病医保”一单式结算,共计报销 64.90万元(其中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封顶,大病医保报销54.90万元),综合报销比例高达83.31%。刘先生一家人在报销完医药费用后热泪盈眶,由衷的感叹青海省医保政策是实实在在为群众改善民生、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好政策。
政策解读: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规定,参保的城乡居民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1500元、政策范围内报付比例为70%,基本医保封顶线为10万元。刘先生所住的青海省交通医院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刘先生本次住院总费用为77.9万元,报付已达到基本医保封顶线1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青政〔2012〕49号)可知,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给予报付,不设封顶线。所以刘先生大病医保报销54.90万元。
案例三十
2013年8月海南州共和县恰不恰镇西台村参合农民才让喜得贵子小多杰。可不幸的是小多杰出生时声音沙哑、浑身发紫,省医院的医生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并告知才让夫妇,孩子急需手术治疗,而且费用可能需要五六十万。省医院的医生建议他们去北京做手术并且开具转院证。这个消息就像晴天霹雳一般几乎击垮了小多杰一家。焦急又揪心的才让夫妇为了救治小多杰卖掉了家里的一间房、借了周围亲戚朋友的钱于2014年初抱着5个月大的小多杰前往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专科医院求医治疗,经过手术、术后治疗等近3个月的治疗,好在小多杰逐渐好转,2014年 4月才让夫妇办理了出院手续,小多杰的治疗产生总医疗费用46.96万元;才让夫妇都是在外务工人员,家里还有两位年逾80的老人需要赡养。一边是备受疾病折磨的小多杰,一边是高额的治疗费用,让这个家庭负债累累失去了方向。回到当地的才让夫妇拿着出院相关资料前往医保部门进行报销,基本医保报销10万元封顶,工作人员告诉才让夫妇剩下的医药费可以进行大病医疗保险补偿并打电话给大病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海南州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立即前往小多杰家慰问看望初愈的小多杰,并告知小多杰的家人,在基本医保报销之后还可以进行大病医保的报销,并积极帮助他的家人收集报销所需的资料,最终大病医疗保险为其报销24.56万元,基本医保加大病医保综合报付比达73.59%。
这34.56万元的医保报销款为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温暖,带来了生活的希望,小多杰也在家人的呵护下慢慢成长,医保工作仍然在为民解忧的路上不断前行。
政策解读:
小多杰在去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专科医院求医治疗前就已经办理转诊手续,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合理支出医疗费用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3〕25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青海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青政办〔2016〕81号)规定报销医疗费用10万元。根据《关于印发扩大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青政〔2012〕49号)规定,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付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个人单次自付超过5000元以上部分,按80%报销24.56万元,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基金共支付34.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