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各级医保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医疗保障工作
2020-04-14 18:09:50 来源: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青海各级医保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切实做好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医疗保障工作

    1月22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并对贯彻落实提出七项具体举措。全省医保系统紧紧围绕《通知》要求及七项政策举措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及时传达学习国家医保局相关工作要求,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主动,工作上狠抓落实。

    二是加强与卫健部门的沟通协调。各地医保部门与卫健部门及定点医院协调沟通,紧密合作,形成数据共享、疫情联动机制。

    三是督导做好药品采购工作。对各市州、定点医疗机构配备救治药品、耗材情况进行督导核实,要求各地按卫健部门的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准备。省医疗保障局及时协调省医药公司将省第四人民医院短缺的救治药a-干扰素,及时配送到位。

    四是做好医保信息系统调整改造。针对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中的治疗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省医保局组织力量对全省医保信息系统进行了调整改造,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保报付项目,并对省第四人民医院、省人民医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等9家三甲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系统操作培训。

    五是确保节日期间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为确保外地来青人员及异地安置参保人员回青海出现感染情况后能及时得到住院救治,节日期间各地医保值班人员协助定点医疗机构与患者办理就医地备案变更事宜,为外地来青人员和异地安置人员在省内就治保驾护航。

    六是拨付专款至指定救治医疗机构。为做好医保基金支付保障工作,确保患者不因治疗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省医保局先行向省卫健委指定的省级专项救治机构省第四人民医院拨付100万元周转金;西宁市医保局向西宁市卫健部门指定的省第四人民医院及市第三人民医院各拨付100万元周转金。其余地区也按照省局通知要求,积极向各地定点医院拨付周转金,确保医院资金需求。

    七是进一步强化值班值守。省医保局向全省医保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医保部门主要领导挂帅,建立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做好各项医疗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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