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保局通过“七个改变”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
2020-02-03 10:53:27 来源: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医保经办服务大厅人流量较大、现场空间封闭,极易造成交叉感染。为保障参保群众和工作人员自身安全,确保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不受影响,1月31日,省医保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通过“七个改变”,进一步精简业务经办流程和手续,将以往现场办理改变为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减少人员聚焦,降低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一是改变医保缴费业务办理方式。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通过网络查询医保缴费额后,登录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缴费;未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通过电话查询医保缴费额后,登录省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缴费。

    二是改变医保关系转移、新增及变退休等业务办理方式。由经办大厅现场办理改变为单位经办人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将办理业务资料报送至医保经办部门。

    三是改变医保关系转续业务办理方式。医保转出转入业务由经办大厅现场办理改变为电话申请不见面办理,通过个人电话申请,经医保部门核验通过后,直接开具《参保凭证》《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函》并邮寄个人。

    四是改变缴费工资申报业务办理方式。由经办大厅现场办理改变为单位经办人通过邮寄方式将办理业务相关资料邮寄至医保经办部门。

    五是改变职工生育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由经办大厅现场办理改变为单位或个人将《省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备案表》等相关登记材料传真至医保经办部门办理。

    六是改变转外就医备案业务办理方式。由经办大厅现场办理改变为单位或个人将转诊证明等资料传真至医保经办部门。

    七是改变慢性病特殊病待遇资格鉴定业务办理方式。由经办大厅现场办理改变为参保人员完成鉴定后,将《鉴定表》及所需资料邮寄至医保经办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