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药品耗材等物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
2020-01-30 10:53:27 来源: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各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全国持续蔓延,我省已于1月25日24:00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全力以赴做好我省相关药品、耗材、防护物品等应急物资的保障供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共同抗击疫情。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药品耗材供应保障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着关键性作用。省医疗保障局号召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号令,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立即以实际行动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去,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共担抗击疫情的社会责任,坚决遏制疫情发展蔓延态势。

    二、保障药械供应。相关药品耗材生产经营企业面对疫情防控,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放弃春节休假,加班加点投入到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中,树立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目前,疫情态势仍在持续,各相关生产配送企要及时与国内相关生产企业沟通和协调,积极保障我省各级定点医药机构药品、耗材、防护物品的及时供应,加强采购配送信息沟通共享,及时报送与疫情有关的物资配送情况、物资储备情况以及货源组织情况。

    三、坚守诚信底线。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家国情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密切协作,积极组织货源,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各类药械需求及时响应,为青海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各相关配送企业要加强产品质量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和以次充好,坚决做到不囤积居奇、不搭车涨价、不散播虚假信息、不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一经发现将在定点医药机构的确定和医疗机构药械配送资格中予以惩戒。

    各相关企业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决策部署下,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28日